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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政策与目标
创新基金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政策着力点的中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计划,肩负着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双重任务。
一、创新基金的宗旨
创新基金的宗旨首先是支持创新。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至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创新基金将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项目进行重点支持。项目的创新形式可以是直接开发新型产品,促进新兴高技术产业的形成;也可是重要软件功能模块、关键材料、核心部件、生产检测设备等配套技术的开发或重大工艺改进,以提高产品性能,提高生产能力,节能降耗,完善产业链,促进产业技术升级。
其次是鼓励创业。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以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体,优先支持由高素质的科技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创办、领办的企业,使其能够在创新基金的帮助下,利用其所掌握或拥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和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通过创新基金的支持,提高初创企业抵御成长早期风险的能力,帮助企业越过“死亡谷”。
第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加速成果转化。创新基金的建立,不仅通过直接助资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更重要的是通过引导和示范,吸引和带动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的关注和支持,带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融资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赢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创新活动的资助,促使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好的上游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创新产品,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二、创新基金的运行机制
创新基金的管理采取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科技部、财政部作为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创新基金运作规则,决定创新基金的总体工作目标和《指南》,并对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同时具有对创新基金项目的最终立项审批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作为创新基金咨询机构,负责审议确定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并对创新基金的管理提供指导和咨询意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作为创新基金的办事机构,负责创新基金的日常管理与创新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从而实现了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决策监督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各尽其责、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特点和运行机制。
三、创新基金的立项审查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与企业“背靠背”的评审方式,竞争择优的评审制度。专家由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投资专家、财务专家、企业家等构成。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门建立了专家库,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专家选取原则,并对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和严格的业绩考评制度。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的立项审查过程规范,设有互相监督机制。
创新基金项目评审内容既包括对项目的审查,也包括对企业的审查。评审专家按照企业发展能力、项目技术创新性、项目产品市场、商业模式、企业财务状况和项目经济评价等六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审阅企业的申报材料。
四、创新基金本年度支持重点
2007年度创新基金要努力走向企业发展的前期,突出对初创期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前的技术创新行为的支持、对高端技术开发项目的支持,引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方向,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前沿领域展开竞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创新基金要继续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007年度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重点引导和促进技术转移项目,特别是“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推动产业集群的关键技术升级;重点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已直接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支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产品出口为导向的项目;为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继续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领域的同时,增加对资源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的支持比例,加大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的力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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