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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科 学 技 术 部 编 制

使用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共同管理的一项专门用于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它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或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培育具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能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入,为中小企业走技术创业之路,顺利进入成长期起到铺垫作用。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创新基金的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结合国家经济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编制了《200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的编制突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精神,加强了与国家“十一五”相关高技术产业规划的衔接,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反映了创新基金工作重点目标的调整。
    《指南》作为创新基金申报和立项审查环节中的一个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基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是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重要依据,是地方组织项目申报并进行初选的重要依据,是创新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指南》共分为三部分,即使用说明、政策与目标、技术领域及若干重点项目。在政策与目标部分,介绍了创新基金宗旨、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创新基金立项审查机制、本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和各类项目立项审查重点。
    《指南》中技术领域及若干重点项目部分,根据高新技术产业相关的主要领域,按照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级分类编排,介绍了2007年度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在技术领域和子领域中,分别介绍了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目前发展现状及趋势、企业申请时的注意事项、本年度创新基金在本技术领域(子领域)的支持重点及不支持的项目等。在方向层面上,具体描述了各方向所支持的重点项目,以及申报材料的特殊要求等。
    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在使用《指南》时必须注意:
    1、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在《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基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且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2、《指南》中,在不同技术领域的方向上有少数项目有交叉,企业应按照拟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重点,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3、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的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请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凡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请不要申请。
    4、凡属于在《指南》的技术领域、或子领域、或方向中明确指出不支持的项目,或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以及市场竞争激烈而又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项目,请企业不要申请。
    5、《指南》中规定某种类型或某些子领域(方向)的项目采取集中评审方式,是指项目在立项审查过程中,这一类型项目或子领域(方向)项目将集中在一起,由基金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专项评审,择优给予支持。2007年申请的项目中,部分采取集中评审方式,详见各领域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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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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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制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科技部印发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十一五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 ·科技部《关于依托转制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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